关于启用车载移动式交通违法
高清视频取证设备投入执法的公告
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,提升道路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水平,深化疏堵保畅工作,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松山湖大队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规定,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,决定启用车载移动式交通违法高清视频取证设备,对机动车在辖区道路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查处。现将具体执法路段公告如下:
一、公示及启用时间
该设备公示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7日,将于2026年8月8日开始投入使用。
松山湖严管路段:
松山湖禁停路段:
二、执法措施
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7日为车载移动式交通违法高清视频取证设备投入执法公示期。公示期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配套法律法规,对所有机动车在辖区禁止停车道路(含人行道)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、临时停车规定的,依法使用车载移动式交通违法高清视频取证设备予以抓拍查处。对于妨碍车辆、行人正常通行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。
公示期间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上述道路持续开展现场执勤执法工作。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文明驾驶、规范停车,共同维护安全、有序、畅通、文明道路交通环境。
特此公告。
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松山湖大队
2026年7月20日